从自己的优势出发选择专业,不同专业对基础知识的要求也不相同。如果特别不擅长某一学科,可以选择没有该学科的专业,充分发挥优势,避开劣势。

尽量选择自己喜欢专业。只有自己喜欢的专业,才愿意努力去学习争取。合理安排职业规划,做到学有所用,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及该行业的发展状况。
在选报专业时还应注意,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,报考对象不限;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,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;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(如医学类专业)对报考者的学历、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。
总之,考生要结合自己的情况从多方面综合考量来选择专业,不要盲从追热。
1981年,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(以下简称“自学考试”)。1988年,国务院颁布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,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“个人自学、社会助学、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”。1988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规定:“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”,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。
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、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,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,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,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,是富有中国特色的“没有围墙的大学”,是自学成才的摇篮。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,深受社会各界欢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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