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考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,是个人自学、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,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。那么23年上半年渝中区自考,哪些人不会被授予法学专业学士学位?
一、23年上半年渝中区自考,哪些人不会被授予法学专业学士学位?
1、违反四项基本原则,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、行政处分者;
2、考试期间,有违纪、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;
3、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。
二、申请法学专业学士学位的资料有哪些?
1、学士学位网站申请信息表
2、学士学位申请表(双面打印为一页纸)两份
3、本科毕业证复印件1份
4、本科毕业生的学籍表复印件
三、学士学位是什么?
学士学位,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,硕士学位、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。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,成绩优良,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,授予学士学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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